法制晚報訊(記者 毛占宇)日前,轟動一時的朝陽裝潢大悅城停車糾紛命案落判,持刀將奔馳司機扎死的本田司機,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。
  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對本市法院多年來審理的101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司機之間的故意傷害案進行統計發吳哥窟現——
  發生在豪華車司機之間的故意傷害系統傢俱案沒有;開豪華車“欺負人”的都是“土豪”;低端車司機之間打架急了愛動刀,發生重傷害的比例竟然超過一半。
  豪華車借錢VS中低端車
  開好車欺負汽車借款人的是“土豪”
  記者以汽車價格為標準,按照40萬元以上、10萬元至40萬元、10萬元以下分類,將汽車分成豪華車、中端車和低端車三類。
  記者統計發現,豪華車司機和中低端車司機之間的故意傷害案,僅有11起。
  開豪華車的司機出手傷人的案件有6起。記者註意到,打人的豪華車司機都只有中學文化,均為無業或農民身份的“土豪”,其中一名司機有尋釁滋事罪的前科。
  “土豪”司機們的作風“渾不懍”。案例中,一名奔馳司機與公共汽車司機發生剮蹭後,叫來多名持鎬把、木棍的男子,不顧現場民警的阻攔,將對方打傷。
  其中兩起案件中,一名寶馬司機和一名奧迪司機,均在糾紛中將發生衝突的對方打死。
  寶馬與捷達發生剮蹭,捷達司機藉著酒勁罵人打人,寶馬司機和兩個朋友圍住對方,將對方絆倒在地一通拳腳將其打死;奧迪司機與一對父子發生行車糾紛後,叫來兩個朋友持鎬把將其中一人頭骨打碎致死。
  在豪華車司機“挨打”的5起案例中,豪華車司機的受傷害程度總體上更高,其中1人被打死,2人被打成重傷。
  中國政法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馬皚表示,開豪華車的司機動手打人,與“面子”有關。
  這些人認為自己有了錢開上了豪華車,就應該得到更多的尊重。當其他司機尤其是中低端車司機和他們發生激烈衝突時,他們會認為失了“面子”,於是做出非理性行為。
  馬教授認為,這和“土豪”司機的情商以及較低的知識水平有關係。
  豪華車司機被打死、致重傷的比例高,與開中低端車的人的心態有關。“剛剛宣判的朝陽大悅城命案就是典型例子,這些司機看不慣開好車的人那樣牛氣勁兒,或者說由此感覺被對方歧視了,於是怒下狠手。”他說。
  豪華車VS豪華車
  出現剮蹭
  和平解決沒人打架
  記者統計發現,全部101起案件中,沒有發生在兩名豪華車司機之間的故意傷害案。
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認為,大多數開豪華車的人都有體面的工作,這些人更註重“和氣”,即使發生糾紛也願意通過正當途徑解決。
  李玫瑾進一步解釋說:“開豪華車,象徵著較高的經濟、社會地位。和這樣的人發生衝突,成本更高,還不如‘給個面兒’。如果彼此都‘給面兒’了,自然就打不起來了。”李玫瑾說。
  中端車VS中低端車
  中低端車糾紛
  司機彼此不服
  發生在中端車司機之間的傷害案有34起,其中31起為輕傷害案。
  發生在中端車司機和低端車司機之間的故意傷害案有30起。記者發現,中端車司機和低端車司機往往“誰也不服誰”,30起案件中,16起為中端車司機先出手,14起為低端車司機先動手,幾乎各占一半。
  “彼此不忿兒”的結果是重傷害比例較高,30起案件中致人死亡、重傷的達7起。
  馬皚表示,中低端車的品牌效應不明顯,開QQ、夏利的司機對開本田、豐田的司機並沒有心理上的弱勢感,“誰也不服誰”。
  於是,司機都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出發,把責任歸於對方,“針尖對麥芒”。
  低端車VS低端車
  夏利司機急了就出手
  後果嚴重
  發生糾紛的雙方司機所駕車輛均為低端車的案件有26起,其中導致一方重傷、死亡的案件達14起,比例高達54%。
  記者註意到,全部案件中,致人重傷、死亡的案件共28起,發生在低端車司機之間的此類案件就占到一半,比例遠超出其他分類。
  重傷、死亡比例高,與低端車司機打架時持刀的比例高有關。
  據記者統計,兩車司機之間發生的故意傷害案中,持刀傷人案有22起,其中15名持刀者為低端車司機,且所駕車型均為夏利。持刀傷害案中,致人重傷、死亡後果的占近六成。
  心理分析
  馬皚表示,低端車司機之間容易出現嚴重的暴力犯罪,和心理學上的“損失放大”有很大關係。
  他說,這些司機開的車雖然“低端”,但從他們的經濟實力上說,可能車仍然是他最重要的一項財產。於是,雙方互不相讓,衝突升級。
  馬皚進一步向《法制晚報》記者解釋說,開低端車的司機相當一部分是社會底層的普通人,生活壓力更大。車輛的損失往往能讓他們想到將會對整個家庭產生的影響,再加上一些人知識水平不高、素質較低,於是行車糾紛成了壓力畸形釋放的突破口,釀成大禍的概率因此更高。
  新聞鏈接
  奔馳別本田起糾紛殺人
  2012年12月12日,駕駛本田思域的梁某在朝陽區大悅城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出口附近,與駕駛奔馳的項某因並線發生糾紛。
  梁某持刀下車,刺扎奔馳車前機蓋,之後去拉奔馳車門。項某隨即下車,結果被扎死。
  梁某受審時說,當時奔馳車想加塞兒,他沒讓,對方就別了他,還罵人。他很生氣,於是和對方對罵,後來被對方打了頭部,之後一怒傷人。
  對於為何拿刀下車,梁某稱想把對方嚇唬走,“讓他服服軟兒就算了。”當他看到項某脖子冒血倒在地上,心裡就慌了。他趕緊將項某扶上汽車,並讓項某的女朋友開車送項某去醫院。在醫生搶救時,梁某找朋友陪同他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 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,梁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梁某還持刀刺扎他人車輛,造成他人財物被毀壞,數額較大,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,應予並罰。鑒於梁某作案後自動投案,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以及梁某作案後能救助被害人等情節,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。
  日前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梁某無期徒刑。文/記者毛占宇
  (原標題:開豪車欺負人“土豪”居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c30jclmz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